我們都知道,在農村建房的話必須是要有宅基地才可以的,那么對于宅基地的使用權歸屬問題也是很重視的,為了更好的對土地實行管控,我們需要對地進行一個確權登記,也就是說要去辦宅基地證,可是上哪個部門辦宅基證呢?下面就讓小編給大家說一說吧。
一、上哪個部門辦宅基證
應該去縣國土資源局辦理,對于宅基地進行確權的相關登記,以及證書的發(fā)放都是由其負責的,還包括對登記發(fā)證人員進行業(yè)務指導、審查審核等職能。辦理前先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,比如申請書,合法有效的證明個人身份的材料、完稅憑證等等。
二、哪些情況下不能登記發(fā)證
1、對于土地權的歸屬存在爭議的。
2、存在違法違規(guī)行為還沒有處理好或者是還在處理當中的。
3、沒有按照規(guī)定繳納占用耕地的稅收,無法提供完稅或減免稅的憑證的。
4、提供的權屬來源證明資料不是合法有效的、相關的材料不符合實地查看情況的。
5、已經獲得批準可以新建或者是已異地安置的,需要或者是承諾拆除的原宅基地。
6、該土地的權利已經被依法征收回收或沒收的,原權利人給出初始變更登記申請的。
7、除掉繼承還有在99年土管法修訂實施前已經合法取得的以外,一戶申請第二個使用權的。
8、非農戶口在農村非法購買和建房的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。
9、由于被依法查封、預差封地上的建筑物以及其他附著物而限制土地權利的,在查封和預查封期間,都是不給辦理變更登記的。
10、農民非法轉讓或者買賣宅基地的。
總結:以上就是關于上哪個部門辦宅基證以及哪些情況下不能登記發(fā)證的相關內容的介紹,希望可以給到大家一些幫助。